欢迎您来聊城人才网

手机APP
当前位置 首页 > 职场新闻 > 政府招考 > 公务员 > 聊城市人事局关于对委托人事代理人员实行年度考核的通知
聊城市人事局关于对委托人事代理人员实行年度考核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09/4/20 阅读:1590次
聊城市人事局关于对委托人事代理人员实行年度考核的通知
聊人才字[2002]2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推进我市人事代理工作的开展,正确评价委托代理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为晋升档案工资提供可靠依据,根据《山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和《聊城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结合有关政策规定和我市实际,决定从2002年起,对委托人事代理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和原则
在市、县(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委托人事代理,现受聘在职在岗工作的人员。
在市、县(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单纯委托档案管理,非在职在岗人员不列入考核范围。
下列人员不参加当年年度考核,但应当填写考核表并注明不
参加考核的原因:
1.考核年度内应聘工作时间不满六个月的人员;
2.考核年度内按国家规定不计算工龄的人员;
3.考核年度内病、事假累计六个月.以上的人员;
4.考核年度内因私出国六个月以上人员;
委托代理人员的考核遵循“结合实际,简便易行”的原则进行,具体考核由聘用单位组织实施,考核结果需经市、县(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审核。未经审核的考核结果不得作为委托代理人员晋升档案工资的依据。
二、考核内容及考核等次
1.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德,主要考核遵纪守法和职业道德;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及知识更新的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完成工作情况和工作业绩。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优秀: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及聘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准,工作勤奋有突出成绩,或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
合格:自觉遵守法律、法令及聘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岗位工作。
不合格:有违法违纪行为,组织纪律较差,不能完成岗位工作或工作中造成严重损失的。
具体标准由聘用单位本着体现对不同岗位、不同职务、不同技术层次人员在业务水平、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等方面的不同要求掌握。
3、年度考核要坚持标准、符合实际。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最多不得超过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人员总数的1 5%,具体比例原则上按不同类别和不同职务层次的人员分别计算。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1、委托代理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在每年十二月,份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同步进行。
2、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应按规定填写《聊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委托人事代理人员年度考核表》(以下简称考核表)。聘用单位对委托代理人员的考核结果须经市、县(市区)人才服务机构考核后方可存入本人档案。
3、具体步骤:
 (1)聘用单位或委托代理人员到市、县(市区)人才服务机构领取考核表并按规定填写。
 (2)聘用单位对委托代理人员进行具体考核并确定考核结果。
 (3)聘用单位将考核意见及结果填写在考核表中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印章。    (4)将考核表报市、县(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后归入本人档案。
4、实施考核时应区别下列几种特殊情况:
 (1)受警告处分的人员参加考核,当年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警告以上处分人员,在未解除处分的年度内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意见作为是否解除处分的依据;解除处分的当年按正常考核对待。
(2)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考核恙见作为转正和确定工资的依据。
 (3)委托代理人员因公出国的,出国期间派出单位进行考核。
 (4)新转入的委托代理人员,由市、县(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征求原单位意见,结合现实考核情况,由现聘用单位确定考核结果。
 (5)在考核年度内委托代理人员涉及在多个单位应聘工作时,采取由各单位分段考核并出具考核鉴定,现聘用单位汇总考核情况确定最终考核结果的办法。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和管理
1、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晋升档案工资档次。
2、在年终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不晋升档案工资。
3、考核结果应与参加考核人员的评优树先,奖励表彰相结合,使考核结果能一考多用。
五、其它
未尽事宜原则上按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聊城市人事局
二00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来源: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