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人社字〔2017〕213 号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属开发区管委政工部,财政局,经信委,总工会,团委,妇联,住建局,卫计委,交通局,旅游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市级各行业协会,中央、省驻聊各单位:
为大力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和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培养选拔优秀技能人才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新旧动能转换,定于2017年9-11月份举办聊城市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大赛名称为:“技行天下--聊城市2017年度职业技能大赛”。本届大赛以“展示技能风采,助推转型升级”为主题,以服务企业发展、服务技能成才为宗旨,坚持“公平、开放、共赢、节俭”的办赛理念,紧密对接全市产业发展布局和企事业生产工作实际需求,紧密结合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进一步激发广大劳动者学技术、练本领、比技能的热情,培养造就一大批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高技能人才,更好地为聊城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一)公平。把公平作为办赛第一原则,建立“赛务公开、全程监督、工作回避、重点巡视”四位一体的公平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大赛的社会公信力。
(二)开放。把开放作为办赛第一特色,破除报名条件制约,大赛报名不受身份、学历、地域和职业技能等级限制,面向全市报名,并采取开放竞赛场所和组织现场观摩等方式,积极营造开放性办赛的良好氛围。
(三)共赢。把共赢作为办赛第一追求,使参赛人员、办赛单位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把大赛打造成技能人才选拔评价的平台、行业人才学习交流的平台、政校企协沟通合作的平台。
(四)节俭。把节俭作为办赛第一准则,统筹利用办赛资源,科学制定办赛方案,倡导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把节俭美德内化为办赛的自觉要求。
二、大赛组织
成立2017年度聊城市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见附件1),负责本届大赛的组织领导工作。市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成员名单见附件2),负责本届大赛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根据有关单位申请情况设立赛区,各赛区设赛区组委会,负责本赛区竞赛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为保证大赛的公平、公正和权威性,成立大赛裁判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加强对大赛的裁判、监督和仲裁工作,提高大赛组织水平。
三、大赛项目
本届大赛紧紧围绕全市八大重点产业集群,紧密对接重点、新兴、高端、特色产业发展,紧密结合企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优先选择通用性强、就业面广、社会影响大、发展较迅速的职业(工种)及国际、国家、省职业技能竞赛涉及的职业(工种)开展竞赛。
设置国家职业资格的赛项,按照国家职业标准三级(高级工)命题,其他赛项竞赛内容由各赛区组委会提出方案,报市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审核后实施。
各赛项竞赛原则上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项竞赛,成绩均为百分制,60分为及格。竞赛最终排名按理论比赛成绩的30%和技能操作比赛成绩的70%确定。成绩相同的,技能操作比赛成绩高者名次列前,技能操作成绩相同者,用时短者名次列前。
四、大赛形式
本届大赛设企事业职工组(不含院校教师),分个人赛和团体赛。
(一)个人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由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行业部门、单位组委会,按照市大赛组委会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市决赛。
(二)团体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由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行业部门、单位组委会,按照市大赛组委会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选拔优秀代表队参加全市决赛。
(三)团体赛由各县(市、区)、单位组队参加,每队由5人组成,按照成绩最高的3人计算团体总成绩。参加团体赛的选手可同时报名参加个人赛。
(四)社会从业人员只参加个人赛。
(五)如果某个竞赛项目、组别参赛人数达不到一定规模,由组委会决定取消该赛项。
(六)大赛期间,组委会将安排省、市首席技师、技术能手、水城工匠、院校教师、工艺大师等进行绝技绝活展示、表演。
五、大赛报名
大赛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参赛者经市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资格审查合格后,持参赛证参加比赛。大赛报名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时间安排
大赛拟于2017年9月启动至2017年11月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17年9月至10月中旬)宣传发动、组织报名;第二阶段(2017年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全市决赛;第三阶段(2017年11月下旬)总结表彰。
六、大赛奖励
(一)个人奖
1.根据竞赛成绩,分别按照项目(工种)参赛人数10%、20%、30%的比例,设一、二、三等奖。其中,各项目(工种)第1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名次荣誉证书、政府一次性奖金5000元人民币,并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授予“聊城市技术能手”称号,并优先推荐评选“山东省技术能手”称号;由市总工会授予“聊城市富民兴聊劳动奖章”称号;35岁以下选手由共青团聊城市委授予“聊城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女职工选手由市妇联授予“聊城市三八红旗手”称号。各项目(工种)第2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名次荣誉证书、政府一次性奖金3000元人民币;各项目(工种)第3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名次荣誉证书、政府一次性奖金2000元人民币;各项目(工种)其他名次获得者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说明1、如果某个竞赛项目参赛人数达不到一定规模,由组委会研究确定取消该奖项;2、通过2017年有关赛事取得上述荣誉称号的人员只享受本次大赛奖金奖励)。
2、符合国家有关职业资格规定的项目(工种),参赛人员理论知识、技能操作两项竞赛成绩(60分)均合格者,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业技能鉴定相关规定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其中,获得竞赛前六名的的选手直接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已取得技师职业资格的选手优先推荐参加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评审;其他名次选手由市人社局颁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属于全国(省)统考的职业(工种)和未设置国家职业资格的赛项除外。
(二)团体奖
团体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组委会根据参赛代表队数量,按照一定比例及团体总分颁发团体奖奖牌。
组织奖
对大赛组织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由组委会授予最佳组织奖或优秀组织奖;对在活动中认真负责、表现优秀的裁判员、教练员、工作人员颁发荣誉证书。
七、有关要求
(一)为保证本届大赛圆满成功举办,大赛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紧密配合,切实做好大赛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巡视检查、经费保障等各项工作。
(二)各赛区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主办单位负责制,做好本赛区的赛事组织和实施工作,对本赛区赛事活动的安全、组织、宣传、协调等工作负总责。各行业、企业要以本届大赛为契机,广泛进行宣传发动,认真组织赛前培训、岗位练兵等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保证大赛质量。严禁以大赛名义胁迫、诱导参赛人员参加各类培训辅导班或进行非法盈利活动。
(三)各县(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辖区的宣传发动工作,认真配合大赛组委会做好大赛报名和各项组织协调工作,积极促进大赛成果转化,推动本区域整体技能水平提升。
附件:1.聊城市 2017 年度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聊城市 2017 年度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