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委托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之前,请先向流动人员支部委员会咨询是否符合条件转入。经支部委员会确定可以转入的,请持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聊城市东昌东路66号人才大厦二楼流动党员服务窗口办理组织关系挂靠手续。
注意事项:
以下情况不予接收:
1.人事档案未存入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档案内党员材料缺少);
2.所在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
3.预备期已满,但尚未办理转正手续的;
4.受留党察看处分,察看期未满和未恢复党员权利的;
5.由于个人原因,组织关系介绍信超过办理期限的;
6.出国(境)移民定居的。
(党员材料: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材料、入党志愿书、政审材料、预备党员培养考察材料、转正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