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支持对象:
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并被聘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支持政策:
1、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市政府津贴800元。
2、纳入聊城市高层次人才库,在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予以优先立项支持;积极支持安排参加业务学习、进修、国内外学术合作交流等。
3、管理期间,享受当地医疗保健待遇,由卫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予以落实。所在单位每年免费组织一次健康查体。
申报条件:
企业申报人选年龄不超过50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方面有创造性,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等奖项的研究人员或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前3位人员、二等奖的前2位人员、三等奖的首位人员。
2、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获国家技术发明奖人员或获省(部)级技术发明一等奖前3位人员、二等奖的前2位人员、三等奖的首位人员。
3、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以首位作者出版或发表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著作、学术论文,或获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学科带头人。
4、获得3项以上专利(至少有1项为发明专利)或取得5项以上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至少有2项为实用新型专利),已被推广应用,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首位人员。
5、获聊城市科学技术最高奖或获2项以上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的首位人员。
6、在完成市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或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引进消化高新技术中,创造性地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7、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卓著,是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获奖人员或获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前3位、二等奖前2位、 三等奖首位人员。
8、医疗技术精湛,多次成功地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成绩突出,在全省有一定声望。
9、在农业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服务等方面做出优异成绩,在省内外产生一定影响,有效地推动了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
10、在信息、财会、外经外贸、法律等领域,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做出突出成绩和特殊贡献的人员。
11、在新闻出版、文学艺术等领域、成绩卓著,是重点学科或艺术门类的带头人。
12、在体育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卓著,培养出全国冠军或多年保持省记录运动员的著名教练员。
13、在其他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在同行中享有很高声誉。
申报主管部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35—8288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