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1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从管理体制和培养、评价、流动、激励机制以及组织领导等8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意见》指出,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必须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建设人才强国,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意见》提出,通过深化改革,到2020年,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性进展,人才管理体制更加科学高效,人才评价、流动、激励机制更加完善,全社会识才爱才敬才用才氛围更加浓厚,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政策法律体系和社会环境。
在推进人才管理体制改革方面,《意见》提出,一要转变政府人才管理职能。推动人才管理部门简政放权,消除对用人主体的过度干预,建立政府人才管理服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理和规范人才招聘、评价、流动等环节中的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二要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全面落实国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用人自主权。三要健全市场化、社会化的人才管理服务体系。大力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鼓励发展高端人才猎头等专业化服务机构,放宽人才服务业准入限制。四要加强人才管理法制建设。
在改进人才培养支持机制方面,《意见》提出,一要创新人才教育培养模式。二要改进战略科学家和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支持方式。更大力度实施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国家“万人计划”)。三是完善符合人才创新规律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下放科研项目部分经费预算调整审批权。完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四是优化企业家成长环境。五是建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六是促进青年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意见》要求创新人才评价机制,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克服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等倾向。不将论文等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改进人才评价考核方式。基础研究人才以同行学术评价为主,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突出市场评价,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强调社会评价。改革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突出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合理界定和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自主评审。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在健全人才顺畅流动机制方面,《意见》提出,一要破除人才流动障碍。打破户籍、地域、身份、学历、人事关系等制约,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二要畅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流动渠道。三要促进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意见》要求强化人才创新创业激励机制,加强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创新人才激励力度。鼓励和支持人才创新创业。
在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引才用才机制方面,《意见》提出,完善海外人才引进方式。更大力度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千人计划”)。健全工作和服务平台。扩大人才对外交流。《意见》要求建立人才优先发展保障机制,促进人才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围绕实施国家“十三五”规划,编制地区、行业系统以及重点领域人才发展规划。建立多元投入机制。落实有利于人才发展的税收支持政策,完善国家有关鼓励和吸引高层次人才的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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