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属开发区政工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才工作责任科室,市直其他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人事(政工)科,聊城大学党委组织部:
根据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水城高层次人才重点支持计划的意见》(聊发〔2013〕20号)和聊城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15年聊城市人才工作要点》(聊人组发〔2015〕1号)精神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一批“百人计划”专家,现将申报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百人计划”专家遴选的重点是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广大农村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在职在岗、成绩突出的各类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一般情况下非我市户籍、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参加遴选。每两年遴选一批,每批100名左右,重点支持4年。具体包括三个大类,分别为:
(一)“百人计划”领军人才
——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要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以50周岁以下中青年人才为主,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5年底,在国内具有重要影响、成绩十分突出,并由专业领域内2名国内权威专家推荐的,可以不受职称、年龄、身份限制),并符合下列其中一个条件。
1、科研菁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文社科等领域取得系统性、突破性、创造性成果或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应用成效或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专业成果处于省内领先,获得省级以上重要奖励或省级以上业务行政部门权威荣誉称号,在本学科、行业、领域内具有较大影响的科技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
2、杏林名医。具有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或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较好地发挥了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作用,专业技术成果获省级以上重要奖励,或获得省级以上业务行政部门权威荣誉称号,业绩为省内外同行公认。
3、教学名师。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优秀青少年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为人师表,师德高尚,获省级以上重要荣誉称号,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
——科技创业领军人才。要求能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建科技企业的科技人才,或具有卓越经营管理才能的高级管理人才,创业项目符合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以近5年内创办企业的主要创始人为主,所创办企业在引进海内外高端人才成绩突出的优先予以考虑。
(二)“百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要求具有博士学位,在经济、科技一线有较大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做出一定贡献的优秀年轻人才,一般要3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5年底)以下。
(三)“百人计划”服务地方贡献突出人才
原则上在我市与聊城大学联合开展的“科技人才挂职工程”人选中产生。
二、推荐方式和数量
整个推荐工作采取个人申报、部门从优推荐的方式,面向各级各部门单位及相关企业开展。青年拔尖人才人选不受以下分配名额限制。
各县(市区)推荐人选不超过15名、市属开发区推荐人选各不超过10名,其中创业类人选不少于三分之一。
市委宣传部负责系统内市属部门单位申报推荐工作,人选不超过15名。
市国资委负责所监管企业申报推荐工作,具体包括昌润投资控股集团、水城集团、水务集团、东元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交公司、奥森体育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鲁西集团、中通集团等8家企业,人选总数不超过10名。
市卫计委负责推荐除国际和平医院外市级医疗卫生机构的申报推荐工作,人选数量不超过30名。国际和平医院的申报推荐工作由市民政局负责,人选不超过3名。
市教育局负责聊城一中、聊城三中、水城中学、聊城幼儿师范学校等4所市直学校申报推荐工作,人选数量不超过15名。
市委党校、市农委、聊城职业技术学院、聊城高级财经职业学校、聊城技师学院推荐人选各不超过5名。
市交通局、住建局、水利局及其他部门单位或社团组织推荐人选各不超过3名,其中社团组织申报人选需经市民政局审核把关汇总后推荐上报。
聊城大学推荐人选不超过10名。
三、推荐程序
(一)认定类
“533计划”专家人选及我市推荐产生的“泰山学者”特聘专家中符合申报条件的,根据本人意愿可直接上报(不受分配名额限制),在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直接授予“百人计划”专家称号,有关扶持资金不同时享受。需提交的材料为《“百人计划”专家申报书》(附件1或2)。“‘百人计划’服务地方贡献突出人才”人选推荐工作主要由聊城大学提出推荐人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在综合有关县市区意见基础上审定产生,需提交材料为《“百人计划”专家(服务地方贡献突出类)》(附件3)。
(二)评审类
在广泛发动,积极动员基础上,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及市直部门单位要组建专家评审小组,对各自申报人选进行初选,并在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需提交材料(附电子版)具体包括:《“百人计划”专家申报书》(附件1或2)、《“百人计划”专家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4-1或4-2)、《“百人计划”专家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5)、《“百人计划”专家推荐人选公示》(附件6)、《“百人计划”专家推荐报告》(附件7)。其中创新类“青年拔尖人才”推荐人选填写附件1,创业类“青年拔尖人才”推荐人选填写附件2。所有申报材料一式3份。
四、有关要求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百人计划”遴选工作是2015年我市人才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对深入贯彻落实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百人计划”专家是我市人才最高荣誉,社会关注度高、认可度高、期望值高,对各行各业的优秀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务必要站在我市人才工作发展大局的高度,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真正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具体工作中要按照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标准条件、严格步骤程序、严格具体要求,把好关、控好脉,扎扎实实地把这项工作做出成效。工作中遇到的有关情况、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市委组织部人才办联系。相关申报材料可登录聊城人才网(www.lc-rc.com)下载,相应材料请于9月28日前报送至光岳宾馆2111房间。推荐部门单位需对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认真核对,审核无误后及时返还本人。期间,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申报单位、推荐单位或申报人选,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应部门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联 系 人:刘电高
联系电话:8262175 8281621 15006388118
邮 箱:lcrcb001@163.com。
附件:
附件.zip
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
聊城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