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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4年聊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7/22 阅读:1129次

 

根据《2014年聊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简称《简章》,下同)规定,经市考录公务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定于724725对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请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携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见附件1)到各招考部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县(市、区)县乡机关(含定向考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县级司法机关的资格初审;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分别负责市县公、检、法机关的资格初审;市林业局负责市县森林公安机关的资格初审;市直各招考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资格初审。(具体审核单位及联系电话见附件2)。

    资格初审合格后,各招考部门(单位)要于 7月2817:00前将所有资格审查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原则上需本人办理,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参加资格初审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代办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请各位考生准备好所需的材料。

 

附件:
1、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2、2014年聊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单位汇总表
3、公开选拔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报名登记表





 

 

 

 

                 聊城市招录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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