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聊城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工作人员
体能测评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聊城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参加聘用制司法警察职位招聘的人员笔试结束后需进行体能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体能测评时间:2013年5月18日(星期六)上午8:00,请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员务必于18日上午7:30,持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到聊城大学南门外集合,凡迟到30分钟以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2、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制定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及其实施规则执行。
3、其他要求:体能测评前锻炼要适当,防止意外受伤。请着运动装、穿运动鞋,测评前做好准备工作,测评时注意安全,避免意外受伤。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随意离开测评场地,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测评场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聘用资格。体能测评不安排复测、补测,请进入体能测评环节的人员自行调整身体状况,不得在测评时以身体不适为由提出缓测,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
特此通知。
聊城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聊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