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消防协会(社团组织)及中介服务组织自成立以来,在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关心下,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安定做出了积极贡献。聊城消防协会为了今后更好地开展业务工作,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和条件:
1、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的人员;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消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吃苦耐劳、甘愿奉献的精神;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报考;
4、具有高职和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须是全日制第一学历);
5、身体健康(参照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标准;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6、年龄:具有高职和本科学历者,不超过30周岁(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录用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考计划:
职位名称 |
计划 |
资格条件 |
备注 |
网络宣传 |
2 |
新闻、传媒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
各专业录取1名 |
电气检测 |
2 |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和机电一体化专业;电气工程与自动化专业;(高职以上学历) |
各专业录取1名(仅限男生) |
安全评估 |
4 |
土木工程(或工民建)、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与自动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
土木工程、给排水工程专业各录取1名;电气工程与自动化专业录取2名(仅限男生) |
图纸审查 |
3 |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给排水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
各专业录取1名 |
综合办公 |
2 |
中文、人力资源、文秘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
(仅限男生) |
消防教育培训 |
3 |
教育技术、市场营销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
各专业录取1名 |
三、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09年8月 20日 至 22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14:00——17:30
2、报名地点:聊城市人才大厦二楼大厅内;
3、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4张,填写《聊城消防协会招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现场认定合格的报考人员需交纳考务费,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5、报考人员现场认定后,于2009年8月 25日上午到市人才大厦领取《聊城消防协会招考工作人员准考证》;
6、对最终确定的各专业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职位,计划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四、考试
1、笔试
时间: 2009年8月26日上午 8:30—11:30
地点:参照准考证
内容:公务员考试的部分内容
笔试结束后,于2009年8月29日在聊城市人才大厦二楼公布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有关事项。(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考专业计划1:3的比例确定。)同时,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和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在市人才大厦二楼大厅办理参加面试有关手续。根据省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生每人须交纳面试费用70元。
2、面试
时间: 2009年9月2日
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反应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所学专业技能等方面的素质情况。面试题分为通用和体现工作岗位特点两部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来确定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并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集体宣布。
2009年9月5日在市人才大厦二楼大厅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
1、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根据招录专业计划人数和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确定名次;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在总成绩同等分数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法律专业考生有司法资格证书者优先录取。体检人数按1:1比例等额确定;
2、体检工作参照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体检标准办法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资格;
3、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用和待遇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图纸审查职位和安全评估职位试用期为6个月,其他职位为3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为9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聊城消防协会与招录对象签订用工合同,其人事档案放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聊城消防协会根据不同工作岗位分别确定工资待遇(个人月收入不低于1200元),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
七、联系电话:0635—8215199 0635—8370309
聊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聊城消防协会
二○○九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