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委托人才招聘。
二、办理依据
(一)《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人事部第4号);
(二)《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十三条。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聊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二楼(聊城市东昌东路66号)。
四、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集中招聘人才。
五、申请材料
(一)事业单位需提供盖有单位公章的详细招聘信息。
(二)企业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盖有单位公章的详细招聘信息。
六、基本流程
(一)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二)审核用人单位的资料;
(三)给用人单位免费发布招聘公告;
(四)组织报名;
(五)组织笔试;
(六)组织面试。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按委托招聘协议时限办理。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聊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发培训科窗口
(二)电话咨询:0635-8225129